在济南市钢城区开展:(一)面向社会开展书法、国画的普及;(二)定期组织举办书法、绘画展览、交流活动;(三)组织开展有关创作、研究项目和艺术推广活动,积极发现和培养书法人才;(四)为会员提供理论学术指导,开展艺术咨询活动;(五)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积极开展书法人才的培养工作,提高艺术创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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